1.建设地点:青海省境内
2.项目概况:G214线K405+600~K622+300段,全长216.7km,按既有二级公路标准实施修复性养护。路基宽8.5m,行车道宽7m。其中长石头山垭口段路面结构为9cm沥青混凝土面层+24cm水泥混凝土+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30-40cm级配砂砾底基层,其余路段路面结构为5cm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36-42cm级配砂砾底基层,个别路段沥青路面在养护过程中进行加铺,面层厚度略有变化。
G227线K702+000~K740+000、K843+000~K887+200段,全长82.2km,按既有二级公路标准实施修复性养护,设计速度40km/h(困难路段20km/h)、80km/h。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30cm级配砂砾底基层,局部路段(玛尔当水库段约4km)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4922001001
标段名称:G214线、G227线震后公共基础设施(道路)恢复工程HFJL-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全线范围内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桥梁涵洞、环保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具体详见图纸)。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标段工程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现对下设的总监办进行公开招标。计划监理服务期为591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26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天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HFJL-1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附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中的要求附相应证件、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
HFJL-1 | 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独立完成过(通过交工验收),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项目经验: 1、1项里程不小于15km的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2、1项里程不小于15km的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注: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为高速公路或一级路施工监理业绩,则可按双幅折算该业绩里程长度。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多项指标时,则各项指标可分别计算。 |
注:1、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的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等级评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若投标人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等级评价,在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未被评为C、D级或列入“黑名单”。 2、拟投入的从业人员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
注:同时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要求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HFJL-1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近五年在国内海拔3000米及以上地区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路基(或路面)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一级及以上公路的路基(或路面)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且须在该项目中任职1年以上,如项目施工期不足1年,则任职周期应为项目整个施工周期。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注:1、投标人应在进场时为所用监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若职称证中不能体现专业的,需投标人对该职称证专业属于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进行承诺,否则该职称不予认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3、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个人业绩中的任职时间应1年以上,如项目全施工周期不足1年,则任职周期应为项目整个施工周期,否则该项个人业绩不予认定。
4、近5年指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结束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间。
5、海拔3000m及以上地区是指承担工程线路的最高海拔达3000m及以上。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附件。
四、公开时间
2022年3月23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公路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
联系人:刘婷婷
电话:0971-618770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五四百货十二楼1210室
联系人:何晓东
电话:0971-6308711
2022年3月22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注:“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1.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机构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且电子公章、电子签字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电子公章、电子签字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注: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进行资格评审)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注: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入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0分 主要人员:25.0分 技术能力:25.0分 (注:“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业绩:5.0分 履约信誉:0分 (注: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范围如下:技术建议书25~35分;主要人员25~40分;技术能力0~5分;业绩10~25分;履约信誉5~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0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宜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基准价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方法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注: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或制定适合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或评标价得分计算相关的所有系数(如有),其具体数值或随机抽取的数值区间均应在评标办法中予以明确。)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注: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0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5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的视质量得9~15分。 一般的得9-11分;较合理的得11-13分;合理的得13-15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5分 | 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对本工程重点、难点进行分析的视质量得9~15分。 一般的得9-11分;较合理的得11-13分;合理的得13-15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分 | 对本工程的提出建议的,视合理程度得3~5分。一般的得3~3.6分,较合理的得3.6~4.3分,合理的得4.3~5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0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得25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E1=1.5,E2=1.0。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 |||
2.2.4(4) | 其它因素 | 业绩 | 25分 | 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业绩最低要求的,得25分。 |
履约信誉 | 5分 | 履约信誉 | 5分 | 被青海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为AA级的监理企业得5分,评为A级的监理企业得4分,评为B级的监理企业得0分。如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中无信用等级,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若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被评为B级的按B级对待。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中标人的信用等级被评为C、D级或被列入“黑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xxgk/2022-03-22-14498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