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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9个“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单位名单“新鲜出炉”!

  近日,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命名2023年度“四好农村路”自治区地(州、市)、示范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了解到,阿克苏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被评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地(州、市),伊宁县、博乐市、精河县、若羌县、沙雅县、阿瓦提县、拜城县被评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

   

  《通知》要求,以上9个“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不断探索总结“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巩固和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其他单位要充分借鉴示范成功经验,努力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水平,争创下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单位。同时,各地(州、市)交通运输、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主管部门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积极争取本级政府出台支持政策,加快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资金保障,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从典型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全面提升本地区“四好农村路”发展水平,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自治区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动员创建条件成熟的单位提前做好2024年申报准备工作。

  另悉,今年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新疆推荐申报的温泉县、柯坪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福海县等4个县榜上有名。

  近年来,新疆农村公路发展突飞猛进,截至2022年底,总里程已达约15.1万公里(不含兵团),较十年前新增约4万公里,全区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按照《“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和《自治区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坚持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切实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助力乡村振兴抓手,不断提升农村综合交通运输水平,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

  (厅宣教中心  朱鹏)

   


原文链接:http://jtyst.xinjiang.gov.cn/xjjtysj/jtyw/202308/8dbddc01313c4fc4be74be328fd1e29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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