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天津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效提升全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2月24日上午,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召开天津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号召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切实推动文明单位建设和整体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读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交委党委关于推荐评选新一届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的通知精神,从评选办法、测评依据、测评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传达,同时,对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操作手册进行学习,并对测评项目、测评指标、测评标准及测评内容说明等方面进行了逐项工作安排和责任落实。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作为中心展现形象、担当作为、谋求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做到领导重视、制度健全、科学统筹、工作到位,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二要明确主要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明确创建目标,按照《综合服务中心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工作分工表》认真组织实施,全面统筹、整体推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三要强化责任担当,中心各部门要把全面落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任务和做好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好本职工作,全面推进创建,推动形成“创建活动人人有责、创建过程人人参与”的工作合力。
会议要求,中心广大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自觉性,紧盯目标,齐心协力,鼓足干劲,砥砺奋进,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全力打造令人眼前一亮的中心特色、中心品牌,争创实实在在、含金量较高的精神文明单位,为全力支撑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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