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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视频会议方式开展线上“政府开放日”活动

  2022年12月29日上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过腾讯会议方式开展线上“政府开放日”活动,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王力军线上致辞并全程参加。

  为真正做到开放共享,交通运输厅提前2天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活动公告,视频会议室不设密码。活动当天,共有34名关心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社会人士自愿参加,大家通过视频观看了交通运输厅宣传短片,了解了交通运输厅日常值班调度情况,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规划处、建设与管理处、运输服务处、行政审批处、科技处、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和宁夏公路管理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了社会公众的提问。

  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增进了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了解和认识,也更直接地收集到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意见建议,有助于交通运输系统更好地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现场问答情况实录(经过整理):

  问题1:我想问一下,当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大力推进的银昆高速建设项目,现在建得怎么样了,什么时候可以建成通车,通车后对人民群众生活能够带来什么影响?

  答:银昆高速公路(G85)起于宁夏银川市,纵贯宁夏、甘肃、陕西、重庆、四川、云南六省区,止于云南昆明市,全长2322公里,这位朋友说到的应该是在建的宁夏境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段,建设里程237公里,总投资261亿元,是我区迄今为止单体投资规模最大的交通公路建设项目。

  本项目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由中铁建与宁夏建投联合实施。2020年8月18日开工建设,建设期为四年,设置收费站7处,服务区5处,计划于2024年8月18日建成通车。截至目前,本项目路基工程完成86%,桥涵工程完成85.65%,隧道工程完成90%。

  银昆高速是“国家百项交通扶贫骨干通道工程”之一,被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列为“20个重大项目”之一。北接自治区首府银川,依次经过利通区、红寺堡、同心、海原、原州区、彭阳等地,项目建设对促进沿线资源开发和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区、陕甘宁革命老区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项目建成后,我区将增加一条新的南北向公路运输大通道,更好地融入国家高速公路网,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问题2:目前,交通运输厅下属各主管单位和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检查的力度很大,但有些检查是重复的,比如各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安全工作检查,给项目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请问各行业主管部门能否借助“宁夏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智慧工地一体化监管平台”,对检查的成果达到信息共享,减少深入工地检查的次数,甚至直接应用一体化监管平台中的数据和视频资料进行检查而不用深入工地,进一步节约检查的时间,提升工作的成效?

  答:今年7月,厅建设与管理处牵头负责,选择今年开工建设的乌海至玛沁惠农至石嘴山段作为试点,积极推动公路建设工地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搭建原材料进场管理、质量管理、人员管理等7个专业化系统,以图形、图表的方式对项目全线工程核心数据,进行可视化展示、形成分析报告,强化数字监管能力。可以说,“宁夏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智慧工地一体化监管平台”对智慧工地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效地规范了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建设行为,大大提升了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管理的成效。

  下一步,厅建设与管理处将致力于加速一体化监管平台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向厅有关处(室)和厅属有关单位及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开放平台管理权限,丰富检查手段、强化信息共享,使各类检查更有深度、更趋融合、更有针对性,进一步节约检查的时间,提升项目监管的能力。

  问题3:自治区对都市圈城际公交运营有什么补贴政策?

  答: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和交通运输厅经调研,结合宁夏实际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该办法,我区将根据企业运营线路数量、运营车辆及成本归制后的具体情况确定每一条都市圈城际公交线路补贴标准,用于支持都市圈城际公交运营发展。

  问题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主要有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升企业创新水平。依托交通运输科技主管部门,利用好国家、科技部、自治区及自治区科技厅制定的科技创新政策,加强对全区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做好资源统筹和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系统各部门之间以及与系统外其他部门间的科技工作会商制度和协调机制。完善以规划为引领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的原则,统筹部署科技标准化重大项目及工程试点示范。二是以企业为主导,打造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机制。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产学研用、产教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机制,推进区内企业与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间的深度合作,鼓励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等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政府支持、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实施。支持企业自建或共建高水平科研平台,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级重大科技攻关,推动重点领域技术突破在宁夏先行先试。三是推动建立并完善区“科交协同”机制,推动财政资金加大对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支持引导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及区重大科技项目立项等科技资源支持。通过以奖代补、后补助、购买服务、间接投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交通运输科技研发。探索运用PPP、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金融手段,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交通运输科技投融资体系。四是进一步优化政策与环境,促进各类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科研氛围,宣传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强化科研人员的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完善科学立项、鼓励竞争、强化信用、加强监督的科技管理制度,推动重大科技项目向全社会公开招标。深入开展“四新”“五小”“微创新”活动,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环境。    

  问题5:高水平科技研发活动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宁夏乃至西北地区的交通领域科技研发基础相对薄弱。结合宁夏交通行业技术需求以及地域特征,您认为哪一个研究方向的技术成果可能会成为宁夏交通科技研发的突破点,有可能做出地区特色,甚至成为行业亮点?

  回答:科技研发需要长期的投入和积累,在科研资金有限情况下,我们的科研管理工作一直坚持不贪大求全,而是结合地区交通行业发展需求,立足现状,有计划有组织开展交通行业科技研发工作。例如,针对宁夏工业固废年产量大、综合利用率低的现状,我们紧盯工业固废道路化应用这个研究领域,组织引导企业开展相关科研工作,这即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又具有极大的需求价值和现实意义。结合宁夏地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我们支持立项了《工业固废钢渣道路化梯级综合应用技术研究》等多项宁夏交通运输厅交通科技项目,并依托乌玛北高速公路、国道109线改扩建等工程,以多种大宗工业固废为原材,开展“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研发保障固废利用”为主旨的技术攻关与工程实践。目前已形成多项先进科研成果和地方标准,建立了大宗工业固废路用整体协同解决方案。

  宁夏在固废道路化领域的科研工作也得到了交通运输部及行业单位的关注和认可。我厅推荐申报的《全固废胶凝材料道路化应用性能调控关键技术及工程示范》科研项目已入选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实现了宁夏交通行业部级科研项目“零”的突破;我厅推荐申报的《大宗工业固废道路化应用科技示范工程》也有望立项交通运输部科技示范工程,向全国交通行业进行技术推广。

  上述科研工作都极具地区特色,也取得了众多突破性成绩,已成为交通行业的研究亮点和焦点。今后,我们仍将不断加大交通科技投入,为地区行业发展做好科技支撑,形成宁夏交通科技名片。

  问题6:目前,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安全监管重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一)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交通运输作为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服务性行业,发展模式也在发生深刻变革。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共享交通成为交通发展优势的制高点,人民群众更加重视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有效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应急体系抛出了新课题,带来了新机遇。

  二是行业快速发展带来新要求。“十四五”时期,国家实施“双循环”扩大内需战略、加快交通强国建设、统筹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等,推动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交通运输行业的“基本盘”越来越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将安全生产贯穿到行业治理全过程、植入到行业治理全链条、渗透进行业治理全要素,如何更好筑牢安全生产堡垒、织密安全生产网格,给我们提出了新要求。

  三是安全风险叠加带来新挑战。交通运输行业作为典型的传统业态,在与信息技术、现代金融服务等新技术、新产业交互过程中,催生了网约车、网络货运等新业态,对新工艺、新技术快速发展带来未知风险不能够精确辨识和有效应对,且与传统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防范压力不断上升,这些都给我们带来了新挑战。

  (二)当前安全监管重点。

  一是重点时段安全监管。统筹全国“两会”、春运、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控,深入研判、提前谋划、超前部署,以点串线,贯穿全年,确保重点时段、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监管“不掉链”,风险防范“不打烊”。

  二是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公路建设领域,突出联网、补网、强链,围绕交通项目建设,集中力量研究解决一批制约项目建设的普遍性、突出性安全问题。严格落实“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红线”要求,紧盯在建重点工程施工和重要基础设施运行,狠抓高风险作业环节安全监管,为交通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公路管养领域,继续推进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加大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整治国省道交通运输环境。强化养护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养护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提高农村公路治理能力。道路运输领域,以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为抓手,倒逼企业规范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危货运输、农村客运等重点车辆运输行为,强化客运场站安全隐患整治。加大“路警企”联动力度,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持续净化交通运输环境。水路运输领域,强化渡口渡船、浮桥、码头和景区船舶运行安全监管,推进航道安全综合治理。认真开展从业人员资质普查,把好船舶检验质量关,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通航秩序良好。

  问题7:“鲁班奖”是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西夏杯”是宁夏建设工程参评“鲁班奖”的基础。宁夏交通行业建设类项目以前没有开展“西夏杯”参评活动,今年首次可以参评,请介绍一下宁夏交通行业参评“西夏杯”的条件、程序以及实施情况。

  答:(一)《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制定背景。

  长期以来,我区交通运输领域不乏优质工程、精品工程,但受制于自治区“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奖未将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纳入评选范围,导致不满足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条件,我区交通运输类工程项目缺少了与全国同行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的机会,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区内从业单位市场竞争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为积极回应行业发展诉求,不断增强参建单位工作积极性,稳步提升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实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于2022年12月6日,正式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认定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二)“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参评条件。《细则》中从5个大项,27个小项,对参评工程、申报单位有关人员参评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参评程序。

  1.工程主要承建单位自愿申请,按要求填写《“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申报表》。

  2.相应单位在《“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申报表》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

  3.专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被推荐工程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工程申报材料提交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

  4.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并出具复审报告,提出“推荐”或“不推荐”的意见。对复审报告意见为“推荐”的,按程序进行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认定为“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

  5.对质量优异、社会效益突出的“西夏杯”优质工程可作为推荐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备选工程。

  (四)“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评选实施情况。由于本次评选认定为“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首次评选认定,评选的工程项目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通过竣(交、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截至目前,已有25家工程单位提交了申请材料,后续评选认定工作也将严格按照《细则》有关要求开展。

  问题8:宁夏地域面积较小,高速公路网络体系发达,在发展高速公路路衍经济方面具有较多优势。近年来,浙江等发达地区大力发展高速公路服务区经济,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发展宁夏高速公路经济带方面,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是否可以考虑与有关市、县(区)政府对接,将中卫硒砂瓜、中宁枸杞、盐池的滩羊肉等宁夏“土特产”集散中心、销售中心布局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打造功能完善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方便旅客就近购物,形成规模效应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答:目前,全区高速公路通车里程2079公里,人口密度居全国第3位,高速省际出口增至12个,实现了“县县通高速”,“三环四纵六横”高速公路网基本成型。已建成运营高速公路服务区22对,停车区1对,在建高速公路服务区15对,高速公路服务设施日臻完善。近年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发展高速公路服务区路衍经济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对部分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场景改造,打造多样业态,实现服务升级,取得了良好效果。如:在弘德服务区建设了红寺堡助农产品营销中心,提供葡萄酒、盐池滩羊、黄花菜等农产品销售;沙坡头服务区以腾格里沙漠自然环境、地域文化以及地方产业为基础,将沿线分散的资源和景点串联起来,主动融入沙漠文化,充分体现当地文化旅游特色。下一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立足新发展阶段,着力优化高速公路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宁夏高速公路网发达、沿线资源丰富等比较优势,指导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加强与沿线市、县(区)政府对接协调,积极探索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仓储+特色商业+文化旅游的新模式、新业态、新格局,努力打造一批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特色鲜明、盈利性强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推进我区交通运输与文化旅游、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打造交通运输领域新的经济增长点。

  问题9:2023年,交通运输厅对普通货车安装具有主动预防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有没有补贴政策?

  答:为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23年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计划筹措专项补贴资金,积极推广具有主动预防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通过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联动,试点推广重型普货车辆安装具有主动预防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原则上不增加重型普货运输企业和车主的经营负担,进一步提高我区重型营运货车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安装率,提升重型货车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问题10:《安全生产法》修改以后,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出了明确要求。请问,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如何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交通运输行业落实落地?

  答: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是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的有力举措,是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的重要保障。《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版)实施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已成为交通运输行业的强制性商业保险。相比于现有的商业保险(如承运人责任险),具有覆盖群体范围更广、保障更加充分、赔偿更加及时、预防服务更加到位的显著优势,能有效解决当前市场保障不充分、保额不充足、服务不到位等痛点问题。

  目前,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仍存在诸多困难:一是国家层面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顶层设计尚不明确(无相关实施细则);二是保险产品种类还不丰富;三是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四是与其它保险(如承运人责任险)统筹衔接困难。下一步,我厅将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积极联合相关部门调研论证,加快推进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推动建立保险与安全生产的良性互动机制,有效避免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原文链接:https://jtt.nx.gov.cn/xwzx/jtyw/202212/t20221229_3899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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