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召开轨道运营安全违法案件线索报送工作推进会。
会上,轨道交通支队介绍了案件线索报送及案件办理反馈机制,逐项解读了案件线索范畴,并通报了今年以来发生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应急事件调查处理情况。轨道各运营企业表态,将从机制宣贯、明确责任、强化意识、严肃纪律等方面不折不扣地落实轨道运营安全违法案件线索报送工作,全力确保案件线索报送机制有效运转。
会议指出,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在暑期与汛期交织叠加的严峻形势下,全方位排查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隐患的迫切性、重要性,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会议强调,一是高度重视,履行义务。运营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企业法定义务。二是明确责任,强化担当。运营企业要切实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综合考虑社会环境、疫情防控、以及行业性、季节性、区域性特点,全面开展轨道交通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按要求梳理形成违法案件线索,及时、准确报送信息。三是明确关系,形成合力。运营企业要深刻领会队企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逐步建立健全联络机制体系,形成监管合力。四是协同监管,合作共赢。运营企业要清醒认识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界面从单一向复杂转变的严峻形势,以及队企形成合力强监管的必要性。
轨道集团运营管理中心安质部负责人、轨道交通各运营企业案件线索报送负责人及联络员参加会议。(轨道交通支队 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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