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经县级申请、核查报送、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厦门市同安区等201个县级单位为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其中,福建共9地上榜,分别是厦门市同安区、泰宁县、惠安县、安溪县、东山县、南靖县、武平县、古田县、周宁县。
通知指出,各创建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方案,优化创建目标,细化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保障措施;要围绕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治理效能提升、“路衍经济”、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完善保障体系等方面,探索不同地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新模式,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预期目标。
2023年下半年,交通运输部将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创建单位组织评估。验收合格的,将授予“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称号。(厅农路办、省公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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