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原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于2018年5月8日作出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你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被注销。
经后期信息再次核对,本机构发现因系统数据筛选出错,造成对你注销决定错误。现更正对你注销从业资格证件的决定,你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自始有效。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证件信息:
姓名:倪**
证件号:310230********105X
特此公告。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2年7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dlysj.sh.gov.cn/gsgg/20220705/799688c9ae594fbea9274df70afd7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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