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机动车驾驶人在办理驾驶证换证业务时已核发新驾驶证,原驾驶证未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
附件:5月份因驾驶证旧证未收回公告作废的驾驶证清单(第3部分)
2022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jtgl.beijing.gov.cn/jgj/jgxx/gsgg/wsgs/325871741/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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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机动车驾驶人在办理驾驶证换证业务时已核发新驾驶证,原驾驶证未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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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