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客运服务观察网!

客运服务观察网

关于对扣留驾驶证后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驾驶人拟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现对部分违法驾驶人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公告告知如下:

  下列机动车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本机关依法扣留驾驶证后,超过15日未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序号

  姓名

  驾驶证号

  档案编号

  扣留驾驶证时间

  违法行为

  1

  陈 旸

  110224********0312

  110006246557

  2022年6月14日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到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交通支队依法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本机关将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特此公告。

  2022年7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jtgl.beijing.gov.cn/jgj/jgxx/gsgg/wsgs/325880318/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