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驾培市场秩序,加强信用管理,切实发挥信用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促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建立和完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质量信誉考评体系,我厅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及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2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ygjkjxxk @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游春霞,0771-2115429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及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fxxgk/fdzdgk/tzgg/t193879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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