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民航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为民航局科学决策和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参考,依据民航局相关规定,结合新疆民航实际,管理局对《新疆民航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新管局规〔2022〕4号)进行了修订,现面向辖区各单位及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11月30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bgs_xj@caac.gov.cn)。
附件:1.新疆民航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办法(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民航新疆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xj.caac.gov.cn/XJ_XXGK/XJ_TZGG/202411/t20241118_225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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