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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项工程” | 我省建立水上搜救联合协作机制

  

  近日,省政府建立“吉林省水上搜救联合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协作机制”),成员单位包括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厅(局)以及省军区等共35家单位、部门,协作机制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海事局)。

  据悉,“协作机制”是我省首个、全国非水网地区中较早建立的水上应急搜救长效机制,将进一步健全我省水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填补水上搜救领域的制度空白,增强水上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处置能力及救助能力,切实构筑起维护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协作机制”分为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规定了协作机制的总职责以及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分工,细化了水上搜救工作的组织实施、资金统筹、物资储备与调拨、人员安置与善后、现场秩序维护、部队协同联动、旅客安置与疏散、现场医疗救援与转送、远程医疗咨询、气象监测、水文监测、宣传报道、舆情监控等具体要求。

  第二部分针对水上安全风险隐患,制定了信息源划分、风险信息监测、风险信息分析、风险信息分级分类、预警预防措施、预警监督检查等明确要求,为水上风险预警预防工作提供了遵循依据。

  第三部分针对水上突发事件本身,制定了分级分类原则,明确了信息报送、通报等程序模式,并对报告等工作的时效与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

  第四部分在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与处置方面,明确了水上遇险信息的核实渠道、方式以及信息评估内容,规定了遇险信息处置的责任单位与处理规则,细化了联合协作机制的具体工作任务。

  省交通运输厅行业治理提升工程专班相关负责人介绍,“协作机制”是对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有关部署的具体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吉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省实际进行细化;也是对长期以来我省交通运输部门水上搜救实践经验进行的制度层面转化,将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安全与应急管理体系的完善与优化。(张中宝、潘昊然)


原文链接:http://jtyst.jl.gov.cn/zx_133250/jtyw/202209/t20220923_8584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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