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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湖南调整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

  

      2022年9月1日起,“道路运输驾驶员每2年参加不少于24学时的周期性继续教育”的规定不再执行,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及相关工作将按照新修订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办法》明确指出,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20分,从道路运输驾驶员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确定诚信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计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考核办法》明确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应当在诚信考核等级确定后30日内,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到道路运输企业或者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道路运输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的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后,其诚信考核等级恢复为A级。

  



原文链接:http://jtt.hunan.gov.cn/jtt/xxgk/gzdt/tzdt1/202209/t20220902_28486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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