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向辖区铁路运输企业和各专用铁路企业转发《专用铁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要求结合特点,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模式,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做好自评,不具备自评专业能力的可委托相关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负责开展。二是要求各铁路运输企业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加强对专用铁路企业的安全检查指导,抓好过轨安全管理,强化过轨机车在国铁接轨站作业安全卡控。三是严格接轨站的列检、货检作业,严防专用铁路企业将事故、故障车辆编入列车,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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