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路运输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浙江省港口经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信用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的通知》(浙交〔2022〕146号),省港航管理中心组织各市交通港航部门开展了2023年下半年全省水路运输企业、港口经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近日,全省11个地市都已完成基础信息核对、评价结果校对、审核、公示等工作,信用评价结果已全部公布。
2023下半年全省参评水路运输企业有878家,其中杭州65家、宁波171家、温州52家、嘉兴49家、湖州52家、绍兴43家、金华3家、衢州9家、舟山329家、台州97家、丽水8家。从评价结果看,AA级企业21家(杭州3家、宁波12家、温州2家、嘉兴2家、舟山2家);A级企业512家(杭州35家、宁波138家、温州28家、嘉兴28家、湖州25家、绍兴17家、金华3家、衢州7家、舟山152家、台州76家、丽水6家);B级企业337家(杭州27家、宁波20家、温州22家、嘉兴19家、湖州27家、绍兴26家、衢州2家、舟山172家、台州20家、丽水2家);C级企业2家(舟山1家、台州1家);D级企业3家(宁波1家、舟山2家)。
2023年下半年全省参评港口经营企业有1224家,其中杭州104家、宁波150家、温州87家、嘉兴402家、湖州244家、绍兴34家、金华7家、衢州4家、舟山116家、台州73家、丽水3家。从评价结果看,AA级企业9家(杭州1家、嘉兴4家、绍兴2家、舟山2家);A级企业1022家(杭州78家、宁波127家、温州59家、嘉兴372家、湖州211家、绍兴27家、金华7家、衢州4家、舟山78家、台州56家、丽水3家);B级企业184家(杭州23家、宁波23家、温州28家、嘉兴26家、湖州28家、绍兴5家、舟山34家、台州17家);C级企业10家(杭州2家、湖州5家、舟山2家);无D级企业。
当前,港航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已逐步向多个领域扩展应用,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采取一系列激励措施,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则采取相关惩戒措施。
同等条件下,信用等级为AA级的水路运输企业可以享受在行政许可中列入“绿色通道”办理,在财政资金申请、部省示范项目和示范企业申请评比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将信用等级为D级的水路运输企业纳入行业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加强现场核查,且不适用各类行政便利措施。对经营危险品或旅客运输的D级企业,依法依规暂停新增运力、扩大经营范围等行政许可业务。
信用等级为AA级的港口企业可以享受简化许可审批程序、适当减少检查频次、降低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费费率等守信激励措施;对信用等级为D级的港口企业,纳入行业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对企业进行失信警示约谈,并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行政审批中不适用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
下一步,全省交通港航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信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对港航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评价过程公平公正、评价结果客观全面。同时,深化评价结果应用,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有效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加强行业信用宣贯,引导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做好信用风险防范,在港航行业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jtyst.zj.gov.cn/art/2024/5/5/art_1229327542_59036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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