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聚焦群众关切问题,汇聚多部门力量,扎实推进“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工作,助力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企业争创优质品质工程。
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规定,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须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行业工程质量最高奖。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奖是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因《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未将交通工程类项目纳入评选范围,造成我区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公路建设项目无法申报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为解决这一难题,交通运输厅深入部分施工企业走访调研,会同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住房建设厅、水利厅等单位,积极与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推动“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工作重启。共同研讨、修改完善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办法》,将交通工程纳入参评范围。同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认定细则编制工作,对评审范围、申报条件、工作流程、实施部门等进行细化。目前,宁夏公路学会已编制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评选实施细则(试行)》,并通过专家评审。
下一步,交通运输厅将引导和鼓励广大交通运输建设从业单位积极申报,按照“每年一认定,三年一表彰”的要求,每年认定10个交通工程项目,进一步扩大自治区级优质工程奖影响力,为全区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国家级奖项创建搭建更加宽广的平台。
原文链接:https://jtt.nx.gov.cn/xwzx/jtyw/202208/t20220803_3656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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