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主汛期,乐山市港航中心严格落实防汛减灾各项要求,积极探索船舶集中停泊区管理制度,通过“六个一”措施,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研判一次辖区安全形势。召开一次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围绕确保船舶、停泊、航行、作业四个安全,对辖区水上交通形势进行研判分析,要求各区(县)海事部门牢树安全监管一盘棋意识,扎实推进安全大检查工作,强化应急救援保障不落空,牢牢守住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
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积极组织“安康杯”竞赛、“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答题等活动,组织从业人员观看《生命重于泰山》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推动企业强化安全理念,提高职工安全健康意识和安全技能,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签订一份安全承诺书。严格按照汛期防“跑船”八条措施告知书要求,组织全市17个集中停泊区“区长”、应急救援船舶和区(县)海事部门负责人对《船舶集中停泊区管理指南》进行集中宣贯,推进船主船员安全承诺制,组织辖区航运企业、船主船员签订安全承诺书。
组织一次安全大排查。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做到与船舶、码头渡口、航运企业、集中停泊区全碰面。坚持现场督查与电子巡查相结合,充分利用水上交通信息化平台,每天不定时进行电子巡查,实施全覆盖、高频次督查。
整改一批隐患问题。对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督查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要求各区(县)海事部门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全面的、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市地方海事中心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集中开展一次“回头看”,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看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彻底。
检查一次应急准备。市地方海事中心统筹水上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变小为大、聚散成强,全市共有13支水上应急救援队伍、38艘应急救援船舶,分布在全市19个重点水域,切实承担起全市水上交通应急救援工作,圆满完成了2022年省市联合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有效提升了水上应急保障力量。(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http://jtt.sc.gov.cn/jtt/c101586/2022/7/27/c866c24989c549e387cd6fec9438e64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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