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长三角区域海事政务服务一体化以及省委省政府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沿海船舶“多证联办”,3月6日至7日,省港航管理中心召集相关业务处室和宁波、舟山、台州三地负责人,与浙江海事局、中国船级社浙江分社集中办公。
三方一致认为,沿海船舶“多证联办”是基于航运企业的现实需要,也是进一步优化我省水运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基于近年来舟山、宁波、台州、温州等地港航、直属海事和船级社的积极探索和实践,目前在全省全面推进的条件已经成熟。三方研究了沿海船舶办证从交通港航部门、直属海事、船级社等各部门各事项间互为前置条件的“串联办”到“多证联办”的改革路径和举措,形成了海船“一船多证一次通办”跨部门多证联办通告、办理指南和政务办理协作机制的征求意见稿。
下一步,三方将进一步深化合作,强化省级统筹,发挥地方作用,在沿海各市加快推广海船“一船多证一次通办”跨部门多证联办,提速船舶运营前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助力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合打造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的浙江样板。
原文链接:http://jtyst.zj.gov.cn/art/2024/3/10/art_1229327542_590362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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