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完善全区交通运输领域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考核机制,压实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治超工作责任,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交通运输领域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办法》重在解决考核对象不明确、补助资金具体分配方式不明晰、考核内容与现行政策不匹配等问题,确定了考核对象为各市、县(区)治超办及其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细化了考核结果运用,明确了考核奖励单位数量、奖励资金发放标准、额度和使用范围;增加了治超数据联网运行情况相关考核内容。从组织领导、保障措施、站点运行、源头管理、路面管理、执法管理、信息管理、应急措施、治超成效、联合执法等10个方面优化了考核评分细则,提高了考核的可操作性。
原文链接:https://jtt.nx.gov.cn/xwzx/jtyw/202207/t20220725_3629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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