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15日
2022年全区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22年全区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交通运输立法,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力度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加快治超“软硬件”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和宣传,推进行业治理能力提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
(二)深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法治广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推进工作。加强法治广西、法治政府部门、法治社会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问题、化解矛盾,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证。
(三)持续加强和改进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规定做好有关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切实把好法定权限、程序、内容、责任关口,为依法决策当好参谋。重新修订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定程序,明确各项流程的操作要求。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重视行政复议事项,依法按程序进行复议;积极主动应对行政诉讼。
(五)建立厅机关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坚持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制度,让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当好参谋。
二、加强交通运输立法
(六)完善立法机制。紧密围绕党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广西交通运输实际和发展形势新需求,确定重点立法项目,持续加快立法整体步伐。不断总结立法经验,逐步优化立法工作模式为厅分管领导主抓、业务处室主导、直属单位主办、厅政策法规处统筹协调和督促。
(七)加快推进广西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修订工作。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积极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进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广西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的前期调研、立法论证、初稿起草等工作,及时报送调研报告及相关材料。随着平陆运河项目即将开工建设,与自治区司法厅积极对接平陆运河立法相关事宜,适时启动立法前期工作。
三、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八)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编办加强对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对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港航、道路运输、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分工及职能工作移交进行调研,进一步厘清职责事项边界,破解运转不畅难题。
(九)检查督促《广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综合执法机构与公路机构业务协作办法》实施情况。
(十)推进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港航、道路、公路、工程执法的融合发展,在固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基础上,做好跨行业、跨专业执法试点工作。
四、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公正文明执法
(十一)进一步巩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认真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的修订完善,建立长效机制。
(十二)组织开展《2022年广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社会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在交通运输系统适当范围内公开,对满意度低、排名考核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十三)建立执法问题线索处置机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对群众反映强烈、易引发负面舆情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问题较多的市、县进行重点查访,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十四)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着力抓好厅本级师资库建设以及负责对执法局、支队、大队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
(十五)加快推进全区治超站点建设和全区治超联网系统平台建设,协调全区治超联网系统平台和全区执法系统的融通共享;加快推进治超信用基础工作及应用。
(十六)在全区推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上报交通运输部。
(十七)修订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订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清单。
五、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
(十八)深化“政务服务窗口+处室”审批模式改革,完成政务服务窗口首席代表行政审批、厅处室审批及厅直属单位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的权责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定权责明晰、便捷高效的审批机制。
(十九)认真落实政务服务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度,完善窗口审查机制及责任划分。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配合自治区政管办落实办件随机抽检等试点工作,推进政务服务窗口运行管理规范化,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监督评价体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依法办理授权事项,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能。
(二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和实施清单“八统一”,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推进实施清单事项名称、事项编码、设立依据、事项类型、法定办结时限等要素原则上绝对统一,推进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承诺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结合实际相对统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四级十一同”。
(二十一)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巩固运行有效的便民利企“微改革”成熟举措,加快推进网约、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扫脸即办”,推行超限运输审批自动办,推动便民利企“微改革”常态化、制度化,全面释放便民利企“微改革”红利。
(二十二)深化“跨省通办”、全区通办。持续优化大件运输许可、道路运输驾驶员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实现营运客车、货车年度审验等更多“跨省通办”事项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坚持便民利企原则,扩大全区通办事项范围。拓宽通办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全区通办。
(二十三)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梳理、公布全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清单化管理全覆盖。落实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式放权,按照“一次赋权、分批下放”原则,结合各片区发展定位、承接能力,梳理、下放部分我厅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实现自贸试验区放权更快更准。强力支持“强首府”战略,向南宁市下放部分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
(二十四)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的监管。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实现“联合监管、一次到位”“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六、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
(二十五)认真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根据广西交通运输“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开展“八五”普法工作。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形成遇事找法、办事靠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氛围。制定并公布年度普法责任及任务措施清单。做好“路政宣传月”专题宣传活动,强化全社会爱路护路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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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fxxgk/fdzdgk/tzgg/t128629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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