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本溪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辽交规划发【2022】17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本溪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 辽交发展建养〔2022〕24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称为“招标人”)。招标代理为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本溪市辖区、本溪县及桓仁县境内,包含饶盖线、丹霍线、集本线、沈环线、抚丹线、本宽线、柞本线、小灯线、草鞍线局部路段路基、路面、桥涵、防护等水毁专项养护工程进行恢复。拆除重建本溪县饶盖线分水岭小桥,重建后桥梁长度为 17.81米,中心桩号为 K1522+547,与 河道交角 20度 ,两侧共设桥头引道20米 。拆除重建桓仁县柞本线马家沟桥,重 建后桥梁为暗桥,长度为6.9米 ,中心桩号为 K116+265,与 河道交角 60度 ,两侧共设桥头引道 70米。
2.2投资估算:约977.1万元。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维修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6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 年8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10月30日。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1)且同时具有(2)项资质: (1)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一、二级公路的路基路面大中修养护工程和中小桥、涵洞等大中修养护工程及沿线设施养护工程。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在2020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
企业业绩 |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的企业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900万元的国省干线公路路基、路面或桥梁工程,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注: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及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日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提供社保证明。要求人证合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履约,不得擅自离岗。 |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不允许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及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在其他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重复中标,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
3.6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主动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及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3.7中标人需配合地方政府办理征地拆迁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各种问题。
3.8 未在2021年度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9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6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之前,登录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1Lu983ADFNLQDIB-VOCVQ,提取码:3456)免费获取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百度网盘(链接同上)动态,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同时,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由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8月16日10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本次招标采用纸质标书,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参加开标会议。
6.5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6.6 本项目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本溪市)(http://ggzyjy.benxi.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http://jtt.ln.gov.cn/)网站上发布。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10日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更换情形,招标人将按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理。并按照信用评价管理规定,上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024-42818180
招 标 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联 系 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024-47197032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邮政编码:117022
联 系 人:封铭
联系电话:024-43210676
邮箱:1943542802@qq.com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鑫丰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桓仁分公司
帐 号:0706009909100035710
2022年7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jtt.ln.gov.cn/fw/zbgg/202207/t20220726_4641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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