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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明区四滧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涉及公路用地的批复

  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崇明区四滧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涉及使用市管公路土地的请示》(沪道运事财〔2023〕259号)收悉。为支持重大工程、重点工程推进实施,我局同意将崇明区四滧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涉及G40公路范围3276平方米的公路用地(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202220562403)无偿借由上海市崇明区农村水利管理所(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使用,原有土地权属不变。

  特此批复。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年9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dlysj.sh.gov.cn/sdlysjwj2023nd/20231008/0ec764c2e9aa4c23b0510f32a4e744f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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