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推进多方位发力,持续优化全区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严格落实《宁夏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等要求,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健全服务企业诉求长效机制,主动在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策规划等政府信息800余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全面落实惠企政策。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实现“远程不见面开标”,合理设定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资格要求,避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全面落实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2023年1—11月,共减免车辆通行费86677.01万元,减免通行车辆7729.53万辆次。三是强化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持续推进定制公交、定制客运、城际公交健康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线上线下协同的公路网和运输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制定《全区农村客运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推进农村客运服务品质提升。四是加大行业信用监管力度。出台《宁夏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等信用监管制度,信用交通体系建设持续完善。组织开展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企业和人员信用评价,完成近200家企业、300名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持续优化宁夏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推动从业企业有效运用信用修复和承诺制,固化信用修复流程。五是提升执法为民水平。建立“一对一”联络机制,试行联合执法“一站式”办理服务,不断提高联合执法效率,超限案件办结时间平均减少45分钟以上。探索开展“说理式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将更多便民为民服务举措融入执法工作中,彰显执法“温度”。建立违法事实在先、警示教育在先、讲清法律法规在先、处罚决定在后的“三先一后”机制,维护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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