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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海省公路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通知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2〕32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关于做好2022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2〕189号)及《2022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青海省公路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聘用程序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按照发布考核聘用通知、现场资格审查、组织进行考核测评、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考核聘用岗位

此次考核聘用的岗位有1个。具体为:

  茶卡公路段工程项目管理岗位,职位代码为63117013,招聘1人。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考核内容。青海省公路局考核聘用按照工作业绩考核和专业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工作业绩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专业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术知识、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等。

  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经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和工作业绩考核通过后,进入由省公路局组织的面试环节。

  (二)考核方式

  1.现场资格审查和工作业绩考核

  现场资格审查和工作业绩考核时间为2022年7月5日上午9:00,地点:青海省公路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802室),联系电话:0971-6154323。

  (1)现场资格审查。需审核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一式2份。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学历证书、资格证验证为假证的,取消招聘资格。

  (2)工作业绩考核。考生须于现场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以下材料: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验证报告;2012年1月1日以来在专业期刊发表的论文、著作、参与或负责的重大项目建设业绩证明;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的地、厅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参与科研课题研究取得成果证明材料、参与重要发展规划编制业绩材料、荣获本单位先进个人荣誉证书、所在部门荣获先进集体荣誉证明、在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的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考生所提供材料中有虚假的,取消招聘资格,工作业绩考核证明材料一经提交后不允许更改、撤回和补交。

  工作业绩考核由青海省公路局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按要求提供的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按照《青海省公路局考核聘用工作业绩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分值为100分,占考核总分值的50%。根据工作业绩考核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进入工作业绩考核人数之比为1︰1的,业绩考核须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和工作业绩考核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2年7月6日上午9:00,面试地点:青海省公路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

  面试采取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问答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

  分,占考核总分值的50%。

  3.面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工作业绩考核和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计算出考生最后得分及岗位排名(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环节的人员。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优先招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有5年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总成绩高低确定。

   4.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为1︰1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最终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以上者,取消招聘资格。

  (三)注意事项

  考生应仔细阅读《青海公路局关于做好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按照要求申领信用健康码,下载并签署《考核聘用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

  考生应于面试当天上午8:30前抵达考点入口处,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考核聘用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手机中个人“信康码信息”(绿码)等相关材料到达考点,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还需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

  四、体检、考察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省公路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由省公路局根据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政审)工作由省公路局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青海省公路局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调查核实,处理情况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省人社厅按规定程序批复符合聘用条件人员名单,再由青海省公路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考核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

  3.本通知由青海省公路局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71-6154323

  地址:青海省公路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

  

  附件:《青海省公路局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期间疫情防控的通知》

2022年6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gsgg/2022-06-24-146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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