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规范我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承租人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按照《通知》要求,包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从10月份开始,对全市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督促指导开展备案工作。
细化流程,立即部署。执法支队就有序推进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流程,统一印制宣传公告,制作台账,明确时限要求。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针对我市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分散的特点,主动对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采取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为掌握行业现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打牢基础。
加大宣传,督促备案。通过入户排查,广泛宣传公告,按照《办法》要求,督促引导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办理备案,并加强安全教育,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按照《通知》要求,包头市政务服务大厅交通运输窗口和包头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服务站安排专人,进行岗前培训,设置专窗开展备案登记工作,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小微租赁企业可根据《公告》上的联系方式进行业务咨询和预约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告知所需材料,通过邮箱或微信将相关文件、表格发给企业提前填写,最大程度减少跑动,节省办事时间。
截至10月底,该局已为包头市乾亨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办理备案业务,得到企业的好评。
信息来源: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http://jtyst.nmg.gov.cn/jtzx/bmdt/202311/t20231110_2408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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