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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民航分队开展民航净空执法

  11月2日,接到群众举报,在夏县某露营基地为吸引游客,近期将开展游客体验热气球升空项目。接到举报后,执法队民航机场分队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

  在某露营基地现场了解到,该热气球项目已经紧急叫停,相关设备已被项目投资方搬迁至外地,热气球没有升空,未对机场净空环境造成影响。

  执法队员现场向企业负责人王某宣讲了《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33号)相关法规: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是关公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不得放飞热气球、孔明灯、信鸽、无人机等升空物,情节严重的,将处以2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

  公司负责人王某当场表示:之前,确实不知道放升热气球属于违法行为,现在通过宣传了解到这一行为将可能对机场的飞行安全造成严重后果,他当场保证公司不会开展该项目,平时在企业经营中做到守法、诚信经营。

  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33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民航机场分队主要负责开展运城机场净空保护和电磁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依法处置影响飞行安全的建(构)筑物或行为。

  

  


原文链接:http://jtyst.shanxi.gov.cn/jtzx/gzdt1/202311/t20231109_94229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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