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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融安-荔浦公路(融安经永福至阳朔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从江-融安-荔浦公路(融安经永福至阳朔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2年5月13日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中心组织的技术评审,目前已修改完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组织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众参与说明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公众参与的过程、范围和内容;

  (二)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

  (三)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

  公众参与说明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根据上述规定,在此公示《从江-融安-荔浦公路(融安经永福至阳朔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及《从江-融安-荔浦公路(融安经永福至阳朔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分别详见附件1、附件2。

  如有关于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可联系广西交通工程建设保障中心(联系电话:0771-2115155)。

   

  附件:1.《从江-融安-荔浦公路(融安经永福至阳朔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

  2.《从江-融安-荔浦公路(融安经永福至阳朔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广西交通工程建设保障中心

                                                                                  2022年5月23日

  

  

  文件下载:

  附件1公示本-《从江-融安-荔浦公路(融安经永福至阳朔段)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附件2公众参与说明最终版.doc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fxxgk/fdzdgk/tzgg/t119240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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