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运河(平塘江口—兰海高速钦江大桥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平陆运河(兰海高速钦江大桥以下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2年5月31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主持召开的技术审查会,目前已修改完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组织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众参与说明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公众参与的过程、范围和内容;
(二)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
(三)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
公众参与说明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根据上述规定,在此公示《平陆运河(平塘江口—兰海高速钦江大桥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平陆运河(兰海高速钦江大桥以下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及《平陆运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如有关于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可联系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系电话:0771-2115662)。
附件1:《平陆运河(平塘江口—兰海高速钦江大桥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附件2:《平陆运河(兰海高速钦江大桥以下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附件3:《平陆运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文件下载:
附件1 平陆运河(平塘江口~兰海高速钦江大桥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
附件2 平陆运河(兰海高速钦江大桥以下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
附件3 平陆运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fxxgk/fdzdgk/tzgg/t119951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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