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宁夏监管局派出绩效评价组,对中央转移支付补助我区2021年和2022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10月11日,财政部宁夏监管局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召开进点会,对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对象和时间范围作出具体说明,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评价指标作出详细阐释,将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选点调查、访谈座谈、资料核实、问卷调查、对比分析等方式,全面客观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会议要求,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做好沟通对接,及时总结经验,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一是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有助于更好落实政策,更加规范程序,更加安全合理使用资金,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二是密切配合,真实反映。严格按照评价组要求的时限、方式和程序,无条件全力做好配合,全面、及时、客观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认真负责沟通协调,真实反映绩效情况。三是立行立改,总结提升。要虚心向绩效评价组的各位领导和专家学习请教,诚恳听取绩效评价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坚决做到立行立改,及时总结提升,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财政部宁夏监管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袁克发出席会议,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金花,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剑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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