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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考勤设备对接广东省交通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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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交质管字〔2022〕9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考勤设备对接广东省交通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人民政府有关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文件精神,我厅组织研发了广东省交通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实名制系统),并应用于我省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系统设置有考勤模块,可通过同人脸识别等生物考勤设备的对接,实现人员自动考勤功能。为确保实名制系统考勤功能运行稳定、高效、便捷,考勤数据真实准确、推送及时,现就考勤设备对接实名制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一)申请考勤设备对接实名制系统以自愿为原则。

  (二)申请对接实名制系统的考勤设备供应商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做好人员信息的保护工作。

  (三)申请对接实名制系统的考勤设备应符合我省实名制监管功能和数据接口要求(附件1、附件2)。

  (四) 申请对接实名制系统的考勤设备应以信息管理平台对接的方式实现与实名制系统的数据对接。

  二、名录管理

  (一)我厅负责制定接口标准及完成对接的考勤设备供应商名录具体管理工作。

  (二)对完成考勤设备对接且满足相关管理要求的设备供应商,我厅将在实名制系统网站通知公告栏中定期更新公布名录,供使用实名制系统考勤功能的参建单位自愿选择。

  (二)对违反服务承诺或违反严格落实信息保护等管理要求行为的,我厅有权终止系统对接,移出“完成系统对接考勤设备供应商名录”。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时间:发文之日起,我厅将长期接收申请材料。

  (二)申请材料:见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数量

  备注

  1

  申请函

  原件

  1

  格式文本见附件3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授权书为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为复印件

  1

  参考文本见附件4

  3

  营业执照(载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

  复印件

  1

  加盖申请人公章

  4

  设备清单(可接入实名制系统设备型号及产品说明)

  原件

  1

  加盖申请人公章

  5

  承诺书

  1

  格式文本见附件5

  (三)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书面函寄至或者来人送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管理处(广州市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邮编510101)。

  (四)联系人:

  邓大鹏,电话: 02083706917,邮箱:dengdapeng@gd.gov.cn;

  附件:

  1.广东省交通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考勤设备功能要求

  2.广东省交通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和考勤数据接口规范

  3.申请函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承诺书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6月29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考勤设备对接广东省交通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ofd

  附件1-5.ofd


原文链接:http://td.gd.gov.cn/zcwj_n/tzgg/content/post_3960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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