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交通运输厅政务服务窗口结合工作实际,主动作为、严格审批、积极宣传,加强自身安全建设,切实拧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安全阀”。
认真学习领会,树牢安全理念。组织窗口工作人员深学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1+37+8”重要系列文件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1+12+1”细化措施和方案,结合窗口职能职责和日常具体业务办理抓好贯彻落实。督促申请单位在申报材料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保障措施,牢牢守住行政审批安全生产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
依法依规审批,落实监管责任。在涉路施工许可、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等审批业务办理中,严格审核把关,要求申请人提供全面完整准确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补正修改完善,把好材料预审安全关;在审批业务办理过程中,保持与厅属单位、收费公路经营企业等紧密联系,强化业务前期对接,统一业务办理标准,加强线上与线下、审批与勘验、大厅与现场联动,凝聚安全监管合力,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措施要求落实落地落细;指导企业制定符合规定的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等基础资料,帮助企业压缩业务申报时间,争取早日进入实施阶段,为生产和安全节约更多宝贵时间。
积极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积极参加政务服务大厅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在办事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视频和标语,提示办事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印制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1+37+8”系列文件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1+12+1”细化措施方案主要内容,对前来窗口办件的业务人员开展宣传讲解,将安全宣传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在业务办结通知书等行政许可文书资料中,增加安全生产宣传内容,提示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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