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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安康至岚皋(陕渝界)公路 岚皋至陕渝界段路基桥隧工程施工监理 AL-ZD07、08驻地办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安康至岚皋(陕渝界)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8]325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9]1158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和发行专项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岚皋至陕渝界段路基桥隧工程施工监理AL-ZD07、08驻地办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安康市汉滨区月河河口北岸,与十(堰)天(水)高速公路衔接,止于陕渝界大巴山隧道内的两省交界处,与在建的重庆市开县至城口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88.583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其中岚皋至陕渝界段(K48+400~K89+559)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其它技术指标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中心试验室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其中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已招标进场。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岚皋至陕渝界段AL-C15~18标段(ZK63+668~ZK80+890.000)范围内路基桥隧工程施工监理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共划分为2个标段(AL-ZD07驻地办、AL-ZD08驻地办)进行招标。

  AL-ZD07、08驻地办计划2022年8月进场,计划监理服务期54个月,其中施工期30个月(含施工准备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实际进场时间和监理服务期以委托人通知为准。标段划分和主要监理服务内容如下:

  

  监理标段

  对应施工

  标段

  起讫桩号

  路线长度

  (km)

  主要监理服务内容

  AL-ZD07

  驻地办

  AL-C15

  ZK63+668~YK67+635

  4.337

  桩号范围内路基、桥涵、隧道工程施工监理驻地监理办公室服务

  AL-C16

  YK67+635~ZK71+504

  3.946

  AL-ZD08

  驻地办

  AL-C17

  ZK71+504~ZK75+499

  3.880

  AL-C18

  ZK75+499~YK80+823

  4.01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下述各项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 质 要 求

  AL-ZD07、08

  驻地办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审批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1.2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 绩 要 求

  AL-ZD07

  驻地办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1.完成过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桥隧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

  2.完成监理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桥梁工程长度累计不少于8km(全幅)。

  AL-ZD08

  驻地办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1.完成过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桥隧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

  2.完成监理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隧道工程长度累计不少于4km(左右幅单洞合计)。

  说明:“路基桥隧工程”指路基或桥梁或隧道工程,以下相同;业绩的完成和时间要求以交工验收为准,以下相同。

  3.1.3投标人须满足的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3.1.4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按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同一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获得施工标段及对应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如若出现,将优先保留其施工标段的中标资格,取消其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

  3.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名投标人每标段5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8日00时00分至2022年7月15日23时59分,使用CA数字证书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单位对公账户一次性提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转账时应注明“安岚施工监理_标段招标文件购买”内容。投标人在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后,将“招标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2)、网上投标确认单、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电汇回单(其中所显示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扫描件(扫描件均需盖投标人单位章)发送至电子邮箱:sxgsalglc@163.com。若招标人发现上述材料中的账户名称、单位名称等基础信息不一致的,招标人将予以拒绝,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按原路径退还投标人。招标人确认登记及缴费信息后,投标人可于2022年7月15日23时59分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文件或由招标人发送至投标人“招标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中登记填写的电子邮箱。

  4.2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户:

  户名: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岚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开户银行:长安银行安康香溪路支行

  账号:806070001421025545

  联系人:刘先生周先生

  电话:0915-3358816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工程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8日上午11: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11:00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9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若因疫情防控影响,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发生变化的,招标人将以补遗书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6.电子招标投标

  6.1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水利和交通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陕发改法规〔2021〕113号)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6.2投标人需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诚信入库及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办理地点为陕西省体育场体教公寓B座北侧裙楼,为避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见《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

  6.3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打印网上投标确认单。招标人确认登记及缴费信息后,投标人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补遗书等其他相关文件。

  6.4投标人应使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编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和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同时,招标人将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对招标文件关键内容进行公示(详见公告附件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9号

  邮政编码:710065

  联系人:刘先生周先生

  电话:0915-3358816

  邮箱:sxgsalglc@163.com

  2022年7月

  

  注: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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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jtyst.shaanxi.gov.cn/show/264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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