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省校合作,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直单位接收2023年省校合作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引导在校大学生参与实习实训,接受岗位锻炼,提高社会化和综合就业能力,我校将开展2023年大学生实习实训活动。
1.实习实训对象
省校合作范围高校在校大学生(详见附件)
2.实习实训岗位及部门
成人教育部教务管理、财务审计部财务管理、综合保障部电教室管理
3.岗位描述
教务管理岗位:从事教学和评估教材的整理汇总、多媒体制作及信息宣传等工作。
财务管理岗位:财务管理辅助性工作。
电教室管理岗位:管理教学机房、电脑软件及系统维护。
4.岗位要求
教务管理岗位:教育相关专业、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和多媒体制作,熟悉数据库管理及网络应用。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财务管理岗位:品行端正、认真细致,熟悉财务会计相关理论,熟悉财务软件使用。
电教室管理岗位:熟练掌握电脑的使用,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合作意识。
5.实习期相关待遇
生活补贴:将为省校合作范围高校在校大学生按照我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980元)的60%按月发放生活补贴。不足一个月满15天的,按1个月计算;未满15天的,不予发放。
意外伤害保险:为实习实训大学生购买覆盖实习实训全周期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不超过240元。
有实习需求的大学生们快快关注起来,联系电话:0351-7772870
附件:
省校合作对接高校名单
(持续更新)
1.北京大学
2.中国人民大学
3.清华大学
4.北京交通大学
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6.北京理工大学
7.北京科技大学
8.北京邮电大学
9.中国农业大学
10.北京林业大学
11.北京中医药大学
12.北京师范大学
13.北京外国语大学
14.中国传媒大学
15.中央财经大学
16.中央音乐学院
17.中央美术学院
18.中央戏剧学院
19.北京电影学院
20.中央民族大学
21.中国政法大学
2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3.南开大学
24.天津大学
25.大连理工大学
26.东北大学
27.吉林大学
28.东北师范大学
29.哈尔滨工业大学
30.哈尔滨工程大学
31.复旦大学
32.同济大学
33.上海交通大学
34.华东师范大学
35.上海财经大学
36.南京大学
37.东南大学
38.南京理工大学
39.中国矿业大学
40.江南大学
41.南京农业大学
42.浙江大学
4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44.厦门大学
45.江西理工大学
46.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47.武汉大学
48.华中科技大学
49.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50.武汉理工大学
51.武汉纺织大学
52.华中农业大学
53.华中师范大学
5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5.湖南大学
56.中南大学
57.重庆大学
58.西南大学
59.电子科技大学
60.西安交通大学
6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62.西北工业大学
6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64.兰州大学
65.海南大学
原文链接:http://jtyst.shanxi.gov.cn/jtzx/gzdt1/202305/t20230516_85626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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