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开展年度信用评价工作要求和我厅安排,经初评、评定、公示、复核、审定等环节,我省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安徽省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分类).zip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4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public/21701/120941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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