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水平,推进道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驾驶人相关信息跨部门共享,防范涉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重特大交通事故,日前,省公安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制定《河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试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以沧州市为试点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工作。
试点期间,两部门将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危险货物运输协同监管平台,实现行业从业主体、监管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应用,充分发掘与释放数据应用价值,促进部门间协同监管。完善执法协作机制,紧扣托运、承运、装卸和运行四个关键环节,明确双方联合开展工作时案件移交情形、接收程序、结果反馈等要求,构建部门间管理工作闭环。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基于危货运输企业内车辆、驾驶人等关键指标要素,构建新型行业协同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共同探索建立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企业分级分类动态监管评价标准,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行业内部自律,实现“定向监管、精准监管、高效监管”。
据介绍,今年6月,两部门将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在全省组织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工作。(桑珊 于世强)
《河北日报》2023年2月19日2版
责任编辑:张贺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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