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厅关于强化道路货物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全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省交通执法监督局坚持安全发展、源头防范,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职能,查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2年度安排部署了6项专项执法工作。全省各级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加大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力度,不漏一企、不遗一车,严肃惩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了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车责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有力开展全省燃气道路运输环节安全执法专项整治。深刻汲取湖北十堰、辽宁沈阳等地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检查使用压力容器运输燃气重点环节,核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强化信息技术监管能力水平,全面排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许可资质保持情况,各地约谈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企业2次,查出隐患97条,已整改闭环97条,因未按照规定周期进行技术等级评定等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3件,对于未能保持许可资质且不具备经营条件的2户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予以注销,确保了全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合规化运营。
二是持续加强危险货物罐车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对64户具有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205辆新准入的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逐一进行排查,企业资质及车辆罐体均合法有效。各地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加强车辆信息数据比对,重点筛查1255辆在用存量罐车违法行为,现场纠错20起,隐患整改35条,未定期进行罐体检测车辆10辆,均已限期整改;严厉查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不到位、动态监控制度未落实等问题29项,协助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压实存量罐车专项整治,对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三是不断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执法成效。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年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为契机,不断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成效,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方式,实施了10批次省级督查,抽查危货运输企业18家,共计发现涉嫌未办理电子运单危货车辆31辆次、疲劳驾驶货车4辆次,下达各类意见书、告知函5份,及时督促各地予以核查并严肃处理;各地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出动执法稽查车143台次,检查出未按规定填报电子运单、车辆技术档案不规范、监控人员未履职尽责、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数量49个,有效地维护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
四是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积极会同工信、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检查,形成整治合力。全年共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300余人次,出动检查车辆390余辆次,检查危货运输车辆2300余辆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0余次,检查各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880余辆次,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职责分部门依规进行处罚,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查处未经许可从事危货运输车辆1辆,未配备押运员及未制作电子运单车辆3辆,切实保障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全省各级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将严格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检查、精准协同治理、注重舆论引导,构建常态化执法与集中性整治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严厉打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执法监督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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